今天是
溪环函﹝2019﹞52号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98号提案的复函
答复类型:A
尊敬的苏晓红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区空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建议》,已于三月下旬转交我局办理。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职责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局积极履职尽责,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7年底至今,县环委会印发了“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2018年县城规划区规范管理熏制腊肉专项行动、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等方案;县政府印发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2018年空气质量问题整治方案”等文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责任划分,落实了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大气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确保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1.强化宣传教育。2019年我局将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环境宣传进机关、学校、医院、社区等“十进”活动。二是开展环境专题宣传。开展生命之水、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绿色生活”志愿服务、环保公众开放周、领导干部培训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及双微等宣传媒介多渠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知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确保环保公众普及率和知晓率全面提升。
2.严控交通污染。一是对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摸底调查,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二是督促全县27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印发《巫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巫溪县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企业自检和抽检,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三是开展汽车尾气路检,今年以来,我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联合开展汽车尾气路检。
2.严控工业污染。督促工业企业完成散装车收尘系统、新熟料库底收尘系统的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收尘效率。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的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督促渝溪水泥厂安装除尘设施、禁止渝溪水泥厂污泥焚烧,协调污泥由华安墙材公司进行环保处置。
3.严控扬尘污染。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作业扬尘控制八项规定,将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巡查纳入常态监管。在王家湾、绕城路等出入城重要节点设立未密闭运输临时检查点,严查未密闭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等违规运输车辆。
4.严控生活污染。
一是按照国家最新标准的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县城规划区全部划为禁燃区。二是严控城区餐饮油烟扰民。对全县餐饮油烟开展“以奖促治”专项整治,督促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三是规范管理燃烧纸钱。县城规划区内划定了燃烧纸钱禁燃、适燃区域。四是开展大气污染联合执法。我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城管局、柏杨街道、宁河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对县城规划区居民熏制腊肉、燃烧木材取暖、烧火粪的行为进行劝导、遏止,严肃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确保2019年城区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苏晓红委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复函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5日
Copyright © 2009-2019 巫溪政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巫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50012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2380012
技术支持:巫溪县互联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