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新闻网讯(记者 龚德财 胡鹏)2月14日,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县检察院、田坝镇政府在湾滩河水域监督开展非法捕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活动,3万尾裂腹鱼安家湾滩河。
县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投放鱼苗。记者 龚德财/摄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由非法捕捞当事人出资购买适合当地水域生长繁殖和生态环境要求的裂腹鱼鱼苗共3万尾。在多方参与见证下,当事人将鱼苗投放到案发水域,对渔业资源进行补充,以修复其非法破坏的生态环境。
巫溪县检察院检察五部干警胡鹏介绍,他们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对渔业资源也造成了损失。所以通过向湾滩河流域投放3万尾鱼苗保护湾滩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在2024年9月,云阳县熊某某三人在湾滩河使用消毒颗粒进行毒鱼,造成渔业和水域生态环境损害。根据刑法和渔业法相关规定,熊某某三人被立案侦查,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主动购买3万尾鱼苗进行生态修复。
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生态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当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近年来,巫溪县通过引导督促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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